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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球今日报丨数字藏品戴“紧箍”:未经许可不得出版
2022-09-06 16:09:27 来源: 青岛财经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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伴随着元宇宙概念的火爆,数字藏品迅速出圈,但与此同时野蛮生长也衍生出各种乱象。如今,随着业内首份标准发布,数字藏品有望戴上“紧箍”。9月4日,《数字藏品合规评价准则》(团体标准)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正式发布,该《标准》从源头对数字藏品的定义、合规发行及流转进行规范,同时《标准》还明确提出,数字藏品仅限于使用目的流转,不可开展炒作、洗钱、代币化、金融化、证券化等挂牌或私下非法交易流转。在业内人士看来,《标准》的发布有利于数字藏品赛道良性发展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数字藏品流转仅限使用目的

数字藏品源于NFT(全称为Non-Fungible Token)概念,NFT可将各种物品数字化,并记录在区块链上,每一件NFT作品均独一无二、不可分割。数字藏品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对特定的作品、艺术品等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。

本次正式发布的数字藏品《标准》根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给予数字藏品准确定义。《标准》提出,国内发行的数字藏品一般指一种限量发行的虚拟文化商品,包括数字形式的图片、音乐、视频、3D模型等形式,通过区块链技术对其发行、购买、使用等流程进行记录,使其具有唯一性、不可复制、不可篡改、永久存证的特征,又称为“数字艺术品”“虚拟数字商品”。现阶段,数字藏品较为准确的定义为“数字藏品是数字出版物的一种新形态”。

既然作为数字出版物,必然要形成一定监管。“数字藏品作为数字出版物,可以按照数字版权、数字出版物两种产品类型合规发行及流转。”《标准》中提出。

相关条文规定,国家对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实行许可制度;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活动。这也意味着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版数字藏品。同时,《标准》提出,数字藏品(数字出版物)可参照《著作权法》《物权法》等法律法规进行产品流转,但仅限于使用目的的流转,不可开展炒作、洗钱、代币化、金融化、证券化等挂牌或私下非法交易流转。

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企业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、数字经济产业创新研究院院长姚建明表示,目前国内数字藏品行业发展基本处于起步阶段,《标准》的出台,对于数字藏品行业的健康、规范发展具有一定积极影响。

引导行业良性发展

目前,众多企业正挤入数字藏品赛道。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6月30日,全球文化传媒数字藏品50强公司合计发行的NFT数字藏品项目(含系列)为1116个,发行总量达627万份,平均每项NFT数字藏品发行量为5681份。

与此同时,依托区块链技术,万物皆可数字藏品的情况也在上演。据了解,除游戏、传统文化、潮玩等领域推出自己的数字藏品外,数字藏品还延伸至媒体、演艺市场、银行金融

等各行各业。

业内人士表示,作为新事物,目前数字藏品市场的价格机制、交易平台的准入门槛等并不完善。同时,我国数字消费市场庞大,形成特有优势,但在固有发展模式的影响下,数字经济领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,需要相关标准规则来规范行业发展。

不可否认的是,随着数字藏品行业不断发展,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引导数字藏品行业良性发展。《标准》中提到,2022年4月13日,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、中国银行(601988)(601988)业协会、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《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》,呼吁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理念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自觉抵制NFT投机炒作行为,警惕和远离NFT相关非法金融活动,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。

2022年4月14日,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、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规范数字藏品产业健康发展的自律要求》中提出:“抵制无序炒作,引导合理预期,坚决抵制数字藏品金融化倾向。”与此同时,阿里、腾讯等诸多互联网大厂也加大了对NFT投机炒作的打击力度。

姚建明表示,数字藏品行业的发展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不断变化,过程中可能会有波动和不确定性,相关监管规范需要及时跟进,助力行业规范发展。

据《北京商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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